赖昌星这12年

2011-07-31 03:28:03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2006年5月16日,加拿大边境服务局的官员将赖昌星逮捕,送入拘留所。那一次,在法庭宣布当月31日审理赖昌星申请暂缓遣返一案后,赖昌星确定不会在原定的5月26日被强制遣返,他也暂时获得了自由。

直到五年之后,于2011年7月7日拘捕赖昌星,再次启动遣返程序,并提出新的举证,认定赖昌星违背了软禁条例,有潜逃的风险。

7月18日,身穿红色囚服的赖昌星出庭应讯,神色并无不自然之处,显见他对事态的发展已经有心理准备,同时也对多次让他逃过“劫数”的律师马塔斯等人抱有信心,赖昌星那张“神态自若”的照片,随即登上全球媒体。7月19日,经过问话和两方律师的多番攻防,法院作出裁决,并用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宣读及解释裁决,认为赖昌星没有潜逃风险,而保释条件包括:每逢周四下午到指定地点报到一次,而不是之前的每月报到一次;赖昌星只能有一个联络电话,手机要经常充好电及开机,及提供电话通话记录,让移民部随时找到他。

至于维持不变的条件,是要求赖昌星支付7万加元保证金;若更改住址,要提早24小时通知移民部;保证随叫随到;禁止与有关黑帮人物接触等。同时,加拿大当局也定下了在7月21日就是否暂缓遣返赖昌星举行聆讯。

与前几次庭审不同的是,7月21日,马塔斯身在欧洲,没有亲自出庭,而是通过视讯等方式进行。更为重要的是,赖昌星的前妻曾明娜和子女,都已经自愿返回中国大陆,而且没有出现任何问题。这势必影响法官的判决。

经过3个多小时的聆讯后,法院于温哥华时间7月21日下午6时做出判决,驳回赖昌星暂缓执行遣返令的申请,决定执行赖昌星的遣返令。至此,赖昌星遣返案的所有法律程序均已结束。温哥华时间7月22日下午,赖昌星在加拿大警察的押送下,离开温哥华国际机场飞往中国。

7月23日,厦门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赖昌星被加拿大执法部门遣送回中国。中加双方在北京办理了有关交接手续。随后,我国公安机关依法向赖昌星宣布了逮捕令。至此赖昌星正式结束了其12年外逃生活。

生活很奢侈

住1500平米豪宅常吃鱼翅

初逃至加拿大的赖昌星出手阔绰,尽管亡命天涯,依旧过起当年“红楼”里的奢华生活。

刚到加拿大,赖昌星仍在温哥华西57街斥巨资一百三十多万加元(近800万元人民币)购入一幢连花园面积达1500平方米的豪宅。在朋友家住了几天,赖昌星和妻子商量,此处虽好,毕竟是朋友的家呀。还是自己购置一幢楼吧!妻子表示赞同。便找朋友A先生买房,当时A先生拿出当年购买此房的各种票据,对赖昌星说:“既然你这么客气,我只好如实告诉你,就是这个数。不过,我住了这么些年了,总要打个折吧!”

赖昌星手一挥,拿出“远华”老总的派头,说:“别什么‘折’不‘折’的,我就按这个数付给你钱。”后来,赖昌星才知道,这位“朋友”狠狠宰了他一刀。至少赚了他一两百万港元。

此外,他多次出入温哥华唐人街和西区百老汇街的赌场豪赌,每次赢钱,必定奖赏全场员工,尽显豪客本色。他也常与妻子驱车到唐人街购物,尤喜海鲜,每次都买很多生猛鱼虾回家,从不讲价,只求“最靓”。

赖昌星于2005年8月的一个周末在一家饭店参加聚会并超过外出时间而被逮捕,加拿大难民法庭法官正式下令将其关押起来。加拿大移民局官员表示,怀疑赖昌星有潜逃的可能。

赖昌星辩解说,他是在参加朋友女儿的生日庆祝会。赖昌星所说的这个朋友姓朱,英文名威廉。而移民及难民局律师特伦透露,威廉与温哥华的华人黑帮“大圈帮”有牵连。

赖昌星说,他家与威廉家离得不远,自己外出时经常见到威廉和他两岁的女儿。因为喜欢那小女孩,他还经常抱着她,给她买糖果吃。赖昌星称,他8月13日晚7时接到威廉的邀请电话,去参加其女儿生日宴。

据称赖昌星有爱吃鱼翅的癖好,几年前,加移民局曾监视到他在温哥华另一饭店吃鲍鱼,一次就花了上千加元。而赖昌星此次被捕的这家饭店的鱼翅宴价格也很昂贵,一份价值上百加元。

装穷吃稀饭却高薪雇律师

赖昌星自离婚后多次“哭穷”,甚至让记者拍摄自己做红薯咸鱼稀饭充饥的画面,赖昌星将记者领入厨房。“这就是我最喜欢吃的东西。”他指着锅里的地瓜稀饭说,“我吃东西很简单,只要有地瓜稀饭和咸鱼就满足了。”“几乎每天都要吃,有时候一日三餐都吃地瓜稀饭。”

据说,赖昌星在加拿大有不少朋友。“这几年,我没有经济来源,也是靠朋友帮助。”他说,包括汽车也是朋友借给他开的,有时是这个朋友的,有时是那个朋友的,“别人说我开豪华汽车,这些都不是我的。”赖昌星与外人接触不多,甚至连同乡、熟人来温哥华,他有时也避而不见。

但许多资料表明,他其实并没有那么“凄惨”:他并非“孤家寡人”,而是神不知鬼不觉地从卡尔加里接回蔡玲玲同居;他也并没有那么循规蹈矩,而是继续出入赌场,和黑社会人物交往。2009年4月16日,一名40岁名叫曾彤施的福建裔女人被杀,当地媒体《省报》称此人系黑帮人物、高利贷者,死因是黑吃黑,更称其是赖昌星来加后最早联系人,此人曾和赖同乘一辆汽车,当警方截停盘查时还冒充赖昌星妻子,后来移民部指出,曾彤施曾多次帮赖昌星洗钱;他也不像自己常常挂在嘴边的,没房没车,住处也是租的;他雇用的“金牌大状”大卫·马塔斯是善打同类官司的第一高手,正拜此人所赐,赖昌星才能一再逢凶化吉,但一等价钱一等货,马塔斯收费是出了名的贵,赖昌星能聘此人6年,财力可想而知。

语言也不通

只看中文频道

喜欢小沈阳

赖昌星曾领着记者参观他的公寓。“客厅是我看电视的地方。”他说。我好奇地问他,到底是看中文电视还是英文电视。“我不懂英文,都是看中国的电视。”赖昌星说他可以收看到中国几十个电视台的节目,而且可以随时点播。

“电视新闻我喜欢看凤凰卫视和中央四台的。”他边说边打开电视,点播了他常看的中央四台“海峡两岸”节目。

赖昌星说,每年央视的春节联欢晚会整台节目他都看了,最喜欢就是小沈阳和赵本山的小品《不差钱》。

行动不自由

外出时间次数都受限制

在潜逃加拿大后,赖开始了与此前大相径庭的生活——玩着遣送与反遣送的游戏,自2002年6月以来,赖昌星夫妇一直处于被软禁状态。当时,加拿大移民和难民法庭采取了限制措施,以防止他们逃跑。

初逃至加拿大时,赖经常在温哥华唐人街和西区百老汇街的赌场豪赌。两次拘留后,两次获准有条件释放。这一条件包括缴纳高额保释金;禁止进入赌场或与黑帮成员联系;必须呆在公寓中,每天可外出不超过三小时;另外要定期向当局报到。

这样的限制,令赖昌星的生活变得极其简单。与其相邻的华人经常看到他逛超市和去中餐馆吃饭,也偶尔接受媒体采访。而其最主要的活动,是与律师钻研其连环案,以及出没于各个法庭应诉。

对于在加拿大的生活,赖接受采访时曾解嘲说,能成功潜逃到加拿大得以暂时保命,他很知足,所以每一天都在享受生活。但有消息称,赖昌星钱并不够花,被逼无奈只得向政府申请工作机会。

移民当局还规定,除非出现涉及身体健康状况之类紧急情况,赖昌星只能在每天下午1时至4时外出,曾明娜只许在每天上午9时至中午12时外出。

此外,除了每星期三一同向移民当局例行报到以外,赖氏夫妇不得同时外出。未经批准,他们不得从现有温哥华郊区居所内搬走。他们也不得出现在任何赌场内,不得与黑社会成员接触。后来,移民局对赖昌星的行动限制放宽为必须在每天晚上6时30分以前回到住处。

就业不容易

找工作要高薪频碰壁

2009年,赖昌星自己爆料已获得加拿大移民部签发的工作许可,事实上,这是他第二次向移民部提出工作许可申请。两年前,赖昌星和前妻曾明娜曾一同提出工作许可申请,当时移民部核准了曾明娜的工作许可,而拒绝了赖昌星的申请。

在问及希望找一份什么样的工作时,赖昌星直言自己不懂英语,可选择的工作不多。“我以前做过房地产,这一行比较熟悉,所以希望有从事建筑或房屋买卖的公司可以请我。”赖昌星又一次向记者夸口说,面对华人市场,不用英语,他也有信心帮助房地产公司提升业务和知名度。

记者问他对工资待遇有什么特别要求,赖昌星很场面地说:“当然希望多些工钱,多赚钱也可以多交税,为加拿大的经济做一点点贡献。”

记得在2007年4月加拿大有关当局取消他的宵禁令之时,赖昌星曾表示最希望办农场,“因为我是农民出身”。记者问他既然对农场这么感兴趣,为何不到农场求职?赖昌星说:“农场的工钱不高,只有房地产行业才能出得起我的价钱。”但他希望能赚钱买下一个农场来养鱼种菜。

综合新华社、中新社

①赖昌星在厦门的居住地——华景花园里的宜宾路139号5层楼别墅。

②赖昌星在加拿大看中文电视节目。

③加拿大时间7月11日下午,赖昌星穿囚衣出庭接受聆讯。

④赖昌星被遣返回国。

赖昌星在加拿大一住所外景。

制图 徐五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