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约见李庄
长江商报消息 李庄,原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因代理龚刚模涉黑案,于2009年12月12日被重庆市公安局传唤,次日被以涉嫌伪证罪为由逮捕。11月15日,李庄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控告,指责重庆市公安局李庄案、龚刚模案专案组所有警员涉嫌徇私枉法罪,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昨日从最高检获悉,11月23日上午,李庄、王誓华(律师)、龚刚华(龚刚模之兄)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厅来访接待室递交了信访材料。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李庄认为,从法律程序上讲,这次最高检的约见是对其控告的初步回应。
李庄曾因“伪造证据”获刑一年半
龚刚模,原重庆银钢集团销售公司总经理。2009年6月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被逮捕。2009年12月检举辩护律师李庄教唆做伪证。2010年2月10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2009年12月12日,龚刚模的代理律师李庄因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被重庆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重庆市政府新闻办称,龚刚模本人主动检举,并经公安机关初步查明,李庄在渝行使辩护人职责时,被指违反法律规定,帮助被告与他人串供,教唆龚刚模编造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吊了八天八夜、打得大小便失禁”等谎言,并唆使其向法庭提供虚假供述予以翻供。
2010年2月3日,李庄案件二审开庭,李庄当庭认罪。2010年2月9日,李庄终审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
2011年3月29日,就在李庄即将刑满释放之时,又被追究“遗漏罪行”,但该案最终以检方撤诉告终。
龚刚模:是专案组陷害李庄
2011年6月,李庄刑满出狱后,开始为自己申诉。
11月15日,李庄的代理律师王誓华以特快专递方式向最高检寄出了李庄的控告书,一同寄出的还有相关音频、视频共7套。
李庄在控告书中称,龚刚模在狱中通过其兄龚刚华带话给李庄,“所谓李庄作伪证,都是专案组(李庄案、龚刚模案专案组)逼我举报。他们让我按照他们编好的文字稿背下来,陷害李庄。开庭时装头痛、不回答问题、故意说方言、不讲普通话,也都是专案组警察教的”。
龚刚华也曾“检举”李庄有嫖娼等违法行为。
要求重庆检方回避控告案
11月23日,最高检两名检察官约见了李庄及其代理律师王誓华,龚刚模的亲属龚刚华和龚云飞也到场。李庄向两名检察官表示,他要求重庆检方回避这起控告案。
李庄在控告书中称,龚刚模在狱中通过其兄龚刚华带话给李庄,“所谓李庄作伪证,都是专案组逼我举报。他们让我按照他们编好的文字稿背下来,陷害李庄。开庭时装头痛、不回答问题、故意说方言、不讲普通话,也都是专案组警察教的”。
龚刚华事后曾多次向李庄表示歉意,并将自己被专案组强迫一审不出庭、二审出庭作伪证及背诵书面伪证(言)的情况向李庄作了陈述。龚刚华还向十余名法学教授和律师做了两小时的录像证词。
李庄表示,他在代理龚刚模涉黑案时,三次会见当事人均有专案组成员在场,且专案组的每个成员都十分明白自己在办案过程中没有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的行为,但专案组“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非法实施侦查”。
“最高检工作人员的态度是积极的,友好的,而且是严肃认真的。毕竟代表的是国家的最高检察机构。”对于这次约谈,李庄表示满意。
李庄说,他也找了重庆法院申诉,一年来没有任何动静。前几天,他刚刚接到重庆方面的通知,让他下周三上午10点过去,就申诉情况约见谈话,“这些都是好的迹象!”
23日约谈结束后,龚云飞和龚刚华飞回重庆。23日晚,龚刚华在电话中向记者表示,专案组威胁和强迫他出庭作伪证,甚至专门训练他背诵书面伪证,导致李庄蒙冤。在这次约谈中,他向最高检的检察官如实作了陈述。
“李庄案”曾被认为事实清楚
2010年3月6日,重庆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后,接受了集体采访。有记者问时任重庆市市委书记的薄熙来,怎样评价李庄案?
薄熙来说,“李庄案”只是“打黑除恶”中的一个插曲,我注意到了,网上报道很多,评论也不少。为什么会引起这么大关注,倒值得静下心来好好思考。
我觉得有几点:第一,事实清楚。李庄教唆黑恶势力头目龚刚模翻供,而且编造事实,说公安机关把他吊了八天八夜,大小便都失禁了。龚刚模举报了,连细节都讲得清清楚楚,还有6个证人当庭作证,李庄本人在庭上也供认不讳。第二,程序合法。按照我国法律,包括欧美国家,书证也是合法有效的。而李庄案,6个证人出庭作证,回答律师提问100多次。审理也很开放,媒体、各界代表,包括李庄的家属都参加了。第三,重庆“打黑除恶”是敞开大门的,外来的律师比重庆本地的还多,那么多律师到重庆,不也就是一个李庄出了问题吗?
2011年4月29日,时任重庆市市委书记的薄熙来与港澳媒体重庆参访团成员进行了座谈。座谈中,有记者询问重庆“打黑”的相关情况,薄熙来在答复中提及了李庄案。
有记者问到,“打黑”中的民主建设问题,还有记者询问:“重庆是否会继续坚持‘打黑除恶’?”
薄熙来说,“打黑”一定要讲法制。对黑恶势力,要为百姓着想,要感同身受,不要有任何顾忌,要敢打,要“敢同恶鬼争高下,不向霸王让寸分”。同时,又要坚持法制,敬畏法律;要搞清事实,在办案过程中慎之又慎,对历史高度负责。
李庄的案子完全由司法机关去依法办,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后来听说司法机关因其有“漏罪”,对他重新起诉,但在庭审过程中,又发现了一些新证据,出现了疑点。有人问我的态度,很简单,就是八个字:“实事求是、依法办案”。
再审对我个人没有太大意义,但对法治,对律师制度,对民众的法制启蒙和法制观念的导向,有重大作用。所以这不是李庄个人的事情,这是整个民意的测试,是法制观念的碰撞。
——李庄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以李庄犯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案情回放
2010年1月8日
李庄以悔罪书(藏头诗)诈降的方式,取得法院对其认罪态度较好的认定,并于2010年2月9日,判决对其减刑一年,改判为有期徒刑一年半,李庄当庭抢夺话筒,揭露诉辩交易内幕。
2010年2月4日
李庄即将刑满释放前夕,重庆市新闻办发布消息称,李庄案宣判后,重庆司法机关接到多起举报,要求追究李庄在代理刑事案件中的违法行为,李庄将被追究2008年在上海的“漏罪”。
2011年3月29日
重庆市江北法院开庭审理李庄被控妨害作证罪“漏罪”案。李庄之子李亚童将秘密找到的上海当事人录音提交辩护人,两日后,重庆检方就以证据出现重大矛盾为由提出撤诉,并获重庆市江北区法院裁定准许。
2011年4月20日
李庄刑满出狱,开始多次往返京渝之间,搜寻证据,查找证人,为自己伪证案申诉作准备,除先后17次向国家有关机构揭发控告外,并于2011年12月12日被捕满两周年时,正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2011年6月11日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厅,工作人员约见了李庄及龚刚模的哥哥龚刚华。参与会谈的还有李庄的代理律师王誓华及龚刚模的堂弟龚云飞。8天之前,李庄向最高检提出控告,认为“重庆公安局李庄案、龚刚模案专案组警员涉嫌徇私枉法罪”。
2012年11月23日
本组稿件均据新华社、京华时报、云南信息报、重庆晚报
“李庄案再审
已不是我个人的事情”
李庄说,从法律程序上讲,这次最高检的约见是对其控告的初步回应。在谈话的过程中,最高检工作人员倾听了李庄及龚刚华的陈述,作了笔录,并告之:最高检会非常认真地对待这起事件,会根据案件管辖的规定,在请示了领导之后,由最高检负责或指定下级检察院来负责调查。
在此之前的11月18日晚,李庄在北京寓所附近的一家茶馆,接受了记者的专访。时隔一年多再见,李庄略有发福,已经失去律师执业证书的他,现在却成为7家律师事务所的首席顾问和11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刑诉法大修对李庄案中很多问题有所反映”
记者:在微博上,你用了“该开始了”来评价自己的这次控告。为什么?
李庄:是时候了。有时,看似很复杂的问题用最简单的手法处理,可能效果会更好。最简单问题处理不好,也会变成异常复杂。执法必严有错必纠既然是一项司法原则,那就不能当儿戏。你说,李庄案平反,真正的受益人是谁呢?不是李庄。
记者:这一年多,我有个感受,你通过这样一劫,从关注自身开始,更多地关注和思考这个国家的命运以及司法制度的进程。
李庄:没错,我2010年被判刑,5月国家出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去年6月出狱,刑诉法修改;12月我提起申诉,刑诉法修改通过。这么说吧,凡是李庄案中折射出来的很多问题,在这次刑诉法大修中基本都反映了出来。当然还有很多其他的,我相信依法治国会加快速度的。
记者:你检举的这些数字是全部吗?
李庄:它们只是其中的一部分,由于官方没有具体统计数字,我们只能通过非正常的官方渠道去调查核实,有人说打黑没收了上千亿的资产,国库显示入库才9.3个亿,你想想,仅我代理申诉的那些涉黑案,90亿、900亿的资产也不止。龚刚模一案就几十个亿。
“只要龚刚模活着,他早晚要说话”
记者:在这段证词里,龚刚华说了哪些内容?
李庄:这是今年4月拍摄的。当时他开车从重庆到西安找我。当着童之伟、陈有西等十几名学者律师的面,揭露了李庄案形成的来龙去脉。
记者:听说你代理了龚刚模的申诉案。是他们找了你?
李庄:对,是他哥哥找到我的。就在这个茶馆。第一次见面就双手合十,说请我理解他弟弟当年的无奈,他也在你们的报道和微博上看到了我对龚刚模的评价。他知道我对龚刚模没有恨,他们很感动,但是不知道该怎么见到我,通过中间一个朋友联系到了我。
记者:他的到来,出乎你的意料吗?
李庄:早想到了。我早就料到,他们早晚要来的。因为我在看守所曾经对郭维国(原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说过,只要龚刚模活着,他早晚要说话。你们要想把李庄案办成铁案,只有永远封住龚刚模的口。不信?走着瞧。
记者:听说,龚家人曾经对你说,他们对不起你。
李庄:龚刚华在找到我的时候说,我们龚家兄弟一辈子最对不起的就是李(庄)老师。
“李庄案再审是法制观念的碰撞”
记者:你觉得李庄案后,是什么使得你出名了?你和他们做斗争的勇气还是你的专业素养?
李庄:再审对我个人没有太大意义,但对法治,对律师制度,对民众的法制启蒙和法制观念的导向,有重大作用。所以这不是李庄个人的事情,这是整个民意的测试,是法制观念的碰撞。
记者:从这个意义上讲,你觉得再审的这一天会来吗?
李庄:这个问题我真的还没有考虑过。如果你让我现在说,我回答你,这一天肯定会来。可能早,也可能晚。最早也在明年四五月份。
李庄、王誓华、龚刚华、龚云飞(从右至左)在约谈后留影。王誓华律师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