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投资移居有望迎来小高潮

2013-04-03 01:55:14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香港投资移居政策”是香港特区政府于2003年10月推出,目的是让那些将资本带入香港投资,但不参与香港经营业务的人士到香港定居。最早推出的政策投资门槛较低,即投资650万港币到房产或其他指定的金融产品,即可申请香港居留权。因投资人逐渐增多,2010年10月香港特区政府公布新政策执行至今,将投资款从650万港币增加到1000万港币,取消了房产投资类别。2012年12月以来,香港投资移居政策酝酿变更的消息传出,有言论认为香港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将会提高投资额,并增加第三国登陆等限制性条件。近期宣布的《施政报告》给予了明确答复,香港投资定居门槛并未抬高,原有的香港投资移民政策将延续。

中国香港入境处公布数据显示,2009年香港投资移居签证数为2606件,2010年为2971件, 2011年猛增到4187件,而2012年申请更是超过了6000件。“香港移居申请人增多是因为近两年澳洲、新加坡投资移民抬高门槛,收紧政策,加拿大投资移民关门,美国投资风险性逐渐显露,而香港移居投资风险相对小,条件宽松。”业内人士分析,“另一方面,香港入境处也将会在今年出台新政策,提高投资款门槛,提高申请条件,提出居住要求。” 据悉,申请香港移居手续简便快捷,审批时间8-10个月即可获知结果,因其高通过率,办理无需面试。目前持有香港护照148个国家免签,包括加拿大、英国等,同时可申请美国10年多次往返签证。

据悉,现有的1000万港元政策,要求投资1000万港元于金融产品,无资金来源及经商管理经验要求,只需要证明过去两年持续拥有1000万港元(约800万人民币)资产,无年龄、学历、语言和在港居住要求,配偶和18周岁以下子女可同时定居香港,7年后即可成为香港永久居民。同时,1000万港元可以投资到香港发行的股票、政府债券、企业发行的可转让债、存款证、符合资质的集体投资计划、投资连结险等投资品种。申请人可以自己“混搭”投资产品,还可以在金融产品之间自由转换,即能够通过组合投资来规避风险。

本报记者 周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