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二手家电保修期仍是卖家说了算

2013-05-02 02:14:24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常燕 实习生 韩碧瑾)昨日,《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今后,市民买二手家电将享受3个月免费保修。不过记者走访汉口、武昌等多家旧电器市场发现,目前二手家电保修期仍是卖家说了算。

据商务部《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显示,市场上流通的旧家电,二手家电经营者收购旧电器电子时,须对收购产品进行登记,并向购买者出具销售凭证或发票,并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免费保修服务。如旧家电仍在三包有效期内,经营者应依法履行三包责任。

但记者走访汉口二十一世纪旧电器市场、武汉阅马场彭刘杨路旧电器市场发现,二手家电经营者在出售旧电器时,向购买者出具的销售凭证多以收据为主,几乎没有发票。而消费者最关心的免费保修期,仍是卖家说了算。

“空调免费保修普遍不超过一个月。”某卖家介绍,冰箱、洗衣机、电视机则是三个月,甚至六个月以上。

有业内人士表示,虽然新规已经出台,并正式实施,但没有配套细则。

“新规刚实施,销售、购买者还需有一个适应过程。”武汉市家电维修行业管理处处长熊振邦介绍,新规需要出台相关细则,细化二手家电的定义,明确区分使用年限不同的二手家电。

“家电也有寿命,使用1个月和15年的家电均叫二手家电,但保修还是要看家电的具体情况。”熊振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