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槟获我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2013-05-08 01:35:00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日前,国家质检总局按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及相关规则要求,组织专家技术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香槟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香槟成为继干邑之后又一种在中国获得保护的法国地理标志产品。

据了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4月11日发布《关于批准对香槟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该规定显示只有在法国香槟区,选用指定的葡萄品种,根据指定的生产方法流程所酿造的起泡酒,才可标注为香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