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儿童 各国喊打

2013-05-19 01:40:48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近日,在英国牛津大学后街,一个专门向出身问题家庭或离家出走的幼女下手、犯罪时间长达八年的性暴力团伙,在警方一系列行动中落网。该团伙21名嫌疑犯利用假关心、毒品引诱、恐吓威胁、暴力逼迫等各种手段对11岁至15岁少女进行引诱、性虐待、强奸及强迫少女卖淫。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当地民众愤懑不已,指责政府和儿童福利机构失职。一时之间,如何保护孩童,成为社会热议话题。

受害者中最小11岁

大多是“问题”少女

8年前,12岁少女艾瑞尔(化名)还在英国泰晤士河谷牛津郡的一个小学读书,在她的父母眼里,她当时是个勤奋好学,活泼开朗的孩子。

“短短的数月内,她突然开始自虐,逃学,甚至是失踪。”她的父母回忆,有数次发现她回家时,嘴唇破裂,浑身发抖,头发乱蓬蓬的。艾瑞尔父母恳求她告诉他们实情,但艾瑞尔一脸茫然,什么也不肯说。直到有一天,艾瑞尔失踪了,再也没有回来。

现如今,从“地狱”中被救出来的艾瑞尔终于吐露实情,她当时并不是自虐,而是被一个性暴力团伙控制,并屡遭威胁,“他们警告我说,如果告诉别人,就会杀了我的父母”。

据警方统计,从2004年至今,共有约50名少女遭受侵害,年龄最小的仅11岁,大多是“问题”少女,其中有跟父母闹矛盾离家出走的,有出自单亲家庭而疏于管教常混迹于街头的,有生活在养父母家庭从小有心理疾病的,或是在福利院长大无人关心的幼女等等。一名受害少女席琳(化名),就是从当地的福利机构“儿童之家”出走,却落入罪犯之手。

美:性侵14岁以下儿童重判≥25年

儿童性侵害问题存在于世界各国,而在防范儿童遭性侵、处罚性侵儿童罪犯方面,每个国家的处理方法各不相同。

教育防范

开课教儿童 有些部位成年人不能摸

瑞典从1955年起,性知识就是义务教育必修课。幼儿园时代,老师就会教孩子用避孕套吹气球,中学还会免费发放避孕套,性教育课还会教学生,如何认知早孕及异性身体。

美国孩子在18岁成年,要接受六个阶段的防止强暴和性骚扰的教育。英国儿童5岁起,就要接受防止性侵犯的学校必修科学课程,该课程主旨在解释身体的哪些部分是成年人也不允许摸的。日本性教育课别出心裁,采用人偶做模型,修改传统儿歌来讲解和传授性知识。

立法监管

德国最严 与雏妓发生性行为也是强奸

在美国,猥亵和强奸的量刑有不同,但都属重罪。只要与14岁以下的儿童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出于自愿,一律按强奸罪处理,最高判处死刑。这一点德国处理最严格,与雏妓发生性行为,也以强奸罪论,量刑在10年以上。

美国很多儿童免受性侵的法律都是以受害少女的名字命名,比如“梅根法”、“杰西卡法”等等。1994年,一名7岁女孩梅根在屋外玩耍时,被邻居邀请去看宠物。结果梅根被这个有两次性侵害幼童前科、刚出狱的性罪犯邻居奸杀了。伤心欲绝的父母认为,如果他们知道邻居的真面目,是绝对不会让孩子去接近他的。

在1996年,梅根案终促使了立足于防范的“梅根法”的出台,其要求建立一个针对娈童癖的数据库及社区通报系统,警方同时会将强奸犯的DNA信息永远存档,即便强奸犯出狱,警方也会将其个人行踪放在网上,提醒公众有心防范。

量以重刑

韩对惯犯进行“化学阉割”

美国于2006年通过杰西卡法案,该法案立足于重惩。《杰西卡法》规定,凡性侵14岁以下孩童者,一律重判25年以上有期徒刑,且不得交保获假释。性侵12岁以下孩童者,要终生配戴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监控装置,且不得靠近儿童活动的场所。

韩国是亚洲首个实施化学阉割的国家。2011年7月,韩国首部针对严重性犯罪进行化学阉割的法案获得通过,化学阉割是一种药物控制法,通过服用药物,抑制性冲动,并不会使人丧失性能力。处罚对象年龄从25岁减至19岁,将儿童的定义从未满13岁扩大至未满16岁。性侵犯儿童犯人将在出狱前2个月开始“化学阉割”,最长时间为15年。

在新加坡,性侵儿童不但要被判入狱,还可能受到“鞭刑”。用宽板藤条打,打臀部为主,不会一次全部打完,打完第一下,过几天好了之后再打第二下,再涂,依此类推,直到6下全部打完,罪犯身上会留下一辈子都消不掉的疤痕。

本报记者 罗晓庆 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