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9月底给三方交代
2013-06-18 02:56:36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江岸佳园小区37万维修基金去向不明》追踪>>>
本报讯(记者 王碧涛)6月14日,本报刊发了《江岸佳园小区37万维修基金去向不明》的报道,引起社会热议。昨日,武汉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回应称,佳园小区维修项目还未结算,武汉东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维修资金程序合法、要件齐全,不存在挪用情况。
9月30日前完善相关手续
“我们其实2006年就可以申请维修金,但等到2009年才申请,之前的维修金都是先垫付的。”东方物业刘姓经理称,物业公司一直亏损,实在没有钱垫付维修金了,只好向房管部门申请动用维修金。5月7日,东方物业正式退出佳园小区。
昨日,小区业委会主任江先和向记者提供了一份盖有东方物业印章的承诺书,承诺于今年9月30日向房管部门完善相关手续。刘表示,等小区有了新物业公司,东方物业会就维修金一事,与新物业方以及业委会进行交接,给三方交代。
相差的4万为返还垫付款
武汉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龙克虎介绍,按照2011年颁布的《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物业公司无权申请动用维修金,但在此之前,物业公司是可以申请维修金的。“根据我们的备案,东方物业申请维修资金事实存在、程序合法、要件齐全、金额合理,不存在挪用情况。”
2008年和2009年,佳园小区分别有3.9万元和33.1万元两笔维修基金被提取。该中心维修资金管理科科长付礼栋说,3.9万维修金是东方物业先垫付的,2008年按照手续返还给了他们。2009年,东方物业申请的总资金为41.4997万元,按预付80%的规定,实际拨付给物业33.1976万元。目前,维修工程并未结算,剩下的资金将根据结算情况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