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价商品有问题消费者要退货 商家要收2000元“退货费”

2013-07-04 02:25:12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汪志 通讯员 蔡浩 实习生 黄欢 舒霞)购买特价为9998元的桌椅,因桌子存在外观质量问题,武汉消费者彭女士要求退货,却遇到维权难题。昨日,本报“维权三人行”栏目接到这起投诉,因商家的强势,目前彭女士多方维权无果。

4月27日,武汉市民彭女士在位于武昌的湖北百老汇电器公司徐东店选购家具,销售人员向她推荐了一款“五一”促销特价产品——4个“环美”牌单椅和一个“环美”牌小圆桌,特价为9998元。销售人员介绍,店内并没有陈列这个特价款的桌子,但有一款与其功能一致。彭女士对这款产品表示认可。随后,双方签订了简易的销售订单,彭女士也付清全款9998元。

5月9日,彭女士突然接到销售人员打来的电话,称卖的那款圆桌不具备圆桌变西餐桌的功能。彭女士赶到百老汇,想退货。销售人员说已把款付给厂家,如果退款他们会有损失。最终,彭女士同意不退货。

5月28日上午,百老汇送货员将订购的桌椅送到彭女士家里。打开包装,彭女士发现桌面的背部有一块明显的掉皮破损,部分油漆脱落,还有明显划痕,桌脚也有严重磨损。彭女士当场拒收该家具。之后,彭女士先后向百老汇公司、武昌徐家棚工商所多次反映,但问题至今悬而未决。昨日,百老汇销售主管刘某承认桌子存在掉漆问题,但桌子上的磨损、划痕等是做旧工艺。“工商所已经介入调解了,一是换货,二是退换,”刘主管同时坚称,“彭女士应承担合同额20%的费用(约2000元)”。

武昌区一工商人员表示,产品掉漆不论属于何种原因,都属于较明显的质量问题,根据订单约定,彭女士可要求退货。而所谓的工艺做旧处理等,与消费者的认知也存在差异。同时,商家要求支付20%的退货费,也并无明确的法律依据及实施依据,建议商家拿出相关凭据,依事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