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汽集团乘用车公司提前施行“汽车三包规定”

2013-09-10 06:36:17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 将于2013年10月1日正式生效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汽车三包规定)施行在即。上汽集团主动推出了针对新购车用户的“超长质保”与“提前三包”等措施。

据了解,从2013年9月2日起,新购买荣威和MG全系列车型的车主,上汽集团将提前实施“汽车三包”,并享受3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量担保期,使新购车车主在“汽车三包”正式实施前一个月,即可享受“三包”。3年10万公里的质保期不仅远高于国家“汽车三包规定”3年6万公里相关规定,更是高于国内众多主流合资车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