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公摊该不该按住宅标准收费?

2014-02-19 01:00:29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业主质疑物业违反协议多收物业费;

律师:公摊属于住宅建筑面积范围

本报讯(记者 王碧涛)昨日,家住武昌区武泰闸城市花园小区的业主贾先生向本报《维权三人行》栏目反映,小区物业不按协议规定收费,326户业主一年下来总共要多出3万多元物业费。

业主:物业违规收取物业费

贾先生所居住的武泰闸城市花园小区,是武泰闸花园小区第八期还建楼,由两栋20多层的高层住宅楼组成。小区从2011年5月1日起开始征收物业费,现有业主326户。

贾先生出示了一份物业管理协议,其第四条规定,物业管理服务费为住宅按面积每月每平米1.4元收取,非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米1元收取。但协议没说明哪些地方属于住宅面积,哪些地方属于非住宅面积。

贾先生认为,房屋的公摊应属于非住宅建筑面积,物业费应为每平米1元钱,但是物业统一按1.4元收取。

贾先生算了一笔账,他的房屋建面为57.77平米,其中公摊约占25%,为14.44平米,实际使用面积为43.33平米。如果按照合同规定,贾先生每月的物业费应该约为75元(43.33×1.4+14.4×1),而物业每月实际收取81元(57.77×1.4),多收了6元钱。

拒交一年物业费被停水

贾先生说,小区多数户型在八九十平米以上,按每套平均80平米计算,326户每年要多出3万多元的物业费。

多次与物业沟通无果,贾先生拒缴了去年一年的物业费。为此,2月15日至今,物业公司断掉了他家的自来水。

对此,小区物业管理方星苑物业公司段姓负责人表示,公摊面积属于住宅建筑面积范围,协议中的“非住宅”仅适用于小区开发商售卖或出租的车库。

律师:物业收费没有违反协议

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李春生认为,建筑面积包含了房屋居住的可用面积、楼梯走道面积、其他公摊面积等,因此,物业收取物业费的标准未违反协议。但是,协议没有具体说明何为住宅建筑面积、何为非住宅建筑面积,存在一定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