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锋”多次成被告 警方已着手调查

2014-02-26 00:55:03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装修装到一半 才知“一房被多卖”》报道追踪

律师:可拍卖其他资产追回房款

■本报记者 汪志 王碧涛

一边是青山剑锋御花园停工4年多成烂尾楼,另一边是洪山东方花园小区抵押无法办证、违建楼被“一房多卖”,这其中,武汉剑锋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其法人魏剑锋到底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是否构成诈骗罪?购房户的问题到底该怎么解决?带着这些疑问,本报《维权三人行》栏目记者进行了追踪调查。

调查:“剑锋”已多次成被告

昨日,记者从剑锋置业留守东方花园小区的一名员工手中,拿到三份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武汉仲裁委员会的民事调解书或仲裁申请书。从这3份盖有公章的原始材料来看,被告或被申请人都与剑锋置业和魏剑锋有关。

在其中的一份法院民事调解书中,剑锋置业和魏剑锋都被列为被告。2012年6月,某银行与另一名被告魏某签订借款合同,被告剑锋置业对该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以其新洲区汪集街陶河村的5层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此后,银行向魏某发放贷款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到期后银行多次催收无果,逐将魏剑锋追加为被告,请求法院判令对剑锋置业抵押的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调解书落款日期为2013年11月27日。

在另外两份仲裁申请书中,也均因为剑锋御花园项目无法交房,而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解除合同并退款、赔偿损失。仲裁时间也都是在2013年年底。

律师:“一房多卖”涉嫌合同诈骗

昨日,《维权三人行》栏目顾问、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表示:“一房多卖”行为涉嫌合同诈骗。

“从买房人反映和记者调查的情况来看,构成诈骗的主体,除了剑锋置业公司,魏剑锋本人也难脱干系。”陈亮说,从无法交房方面的问题来看,剑锋置业应以公司资产承担行政责任;从一房多卖问题来看,若法院认定了魏剑锋的刑事犯罪,除了建峰置业要以公司资产承担责任偿还债务,魏剑锋个人的全部资产也应被用以承担责任追偿债务。

陈亮建议,开发商负责人虽失踪,但公司主体仍在,需对外承担全部权利义务。购房人可以追究公司及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并通过民事诉讼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拍卖开发商其他资产以追回房款。

和平街:政府不会不管

开发商魏剑锋下落不明,购房者的损失该怎么办?昨日,洪山区和平街党工委副书记陈磊表示,房子对老百姓来说是大事,对于东方花园受损业主和剑锋置业公司之间的问题,政府不会不管,问题肯定有解决的希望。

陈磊介绍,目前关键是开发商魏剑锋不知所踪。街道办还向警方反映了情况。

据了解,和平街街道办已经向洪山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汇报了该事件,将成立工作专班处理此事。

警方:已着手调查剑锋置业

昨日上午,和平街派出所向东方小区业主代表通报了案件处理情况。

业主代表何先生说,派出所已开始侦查剑锋置业公司。调查发现,魏剑锋向部分亲友借用身份证,伪造购房合同,将售出的房子抵押给银行。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取证,对案件性质近日会向业主做出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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