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维权还需吃透政策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记者李竞
自《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三包”)政策出台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完善和保护。但记者走访发现,“三包”规定出台后,消费者在使用中出现的问题仍然投诉无门。不过,这些投诉中,也有不少是消费者自己没有吃透政策和私自改装而引起的“三包”之外的纠纷。
汽车投诉湖北“跻身”前十
据汽车投诉网消息,在过去的一年中,湖北2013年全年有效投诉为414宗,占汽车投诉网全年总投诉量的3.27%,同比去年的324宗增长27.78%,在全国所有地区中排名第10。
日前,投诉车辆基本涵盖目前国内所有在售车型,遍布全省各地市,五成的投诉来自于武汉市,而投诉的主因依旧是以车身及其电气、发动机、变速箱这三者居多。但因车身、密封、门窗等方面的原因,导致车身和电气成为全年被投诉最多的部件。
商家“三包”偷梁换柱
而在走访武汉车市中,记者发现汽车“三包”政策发布后,消费者的维权之路依旧艰难。在“三包”政策出台之后,一些车企在执行过程中偷换概念,加制“霸王条款”,例如必须在4S店中保养修理才能够享受国家提供方的汽车“三包”政策,反之车企则拒绝服务。
其中,在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经营者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
换而言之,只要消费者在正确使用汽车产品的前提下,在哪里进行后期的汽车消费,都不会对“三包”服务产生影响。
私自改装也会错失“三包”
在走访过程中,也有一部分消费者因为自己的原因错失了“三包”服务。有些消费者因为对于汽车保养和维修有一定的了解,通过网购或到零售店购买相关产品对汽车进行保养和维修。结果因为使用了劣质产品而导致汽车出现问题,在这个时候根据条款,4S店是有权利拒绝消费者的“三包”责任承担的。
除此之外,有的年轻消费者追求个性,会在汽车上加装各种配件。在这期间改装了车辆,就将难以享受汽车“三包”的政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