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一个月可搞定的事三个月还没个影

2014-03-22 01:13:34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全款买商铺只给张发票,购房合同三个月没备案,江夏联投广场被质疑只收钱不办事

■本报记者 杨金金 吕诗洁

去年12月初,张女士一次性付款56万,在江夏联投广场买下一间26平方米的商铺,购房合同到现在也没拿到,张女士说,“付款当天就签了购房合同。售楼人员说,合同要拿去备案,当月底就能返还。”但到了约定期限,对方又说要等到3月份才能拿到合同。

现在都3月下旬了,合同还是杳无音信。由于手上只有一张发票作为凭据,且发票上写的还是“预售房款”,张女士很担心,开发商会不会出尔反尔?房价会不会有变动?

张女士说,当天签合同时,她提出要拍照作为依据,但遭到开发商的拒绝。

售楼部:房管局效率不高

昨日,记者来到江夏区联投广场营销中心询问,联投广场销售主管王小姐表示,公司负责项目较多,负责备案的人员有限,为了提高效率,节约人力成本,往往是凑齐了一定数量的业主材料,再集中送至房管局备案。

此外,王小姐还表示,“房管局的效率也不高,每天备案的合同数量不超过30份,且住宅合同较多,商铺的备案日期自然就会往后延了。”

王小姐表示,公司马上着手给购买商铺的业主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相信张小姐很快就能拿到购房合同。

至于张女士所质疑的发票上显示“预售房款”问题,王小姐解释,因为商铺是期房,房屋竣工后,会存在面积差额的问题。届时公司会根据合同约定与实际测量面积之差,实行多退少补,张女士所付金额不是最终成交价,故标明“预售房款”以示区别。王小姐说,“房屋面积测量后,会换发票。”

房管局:备案一般只需半个月

记者致电江夏区房管局询问,工作人员称,不存在每天备案合同数量不超过30份的规定,如果材料齐全,没有问题,备案在三天内就可以完成。武汉市房管局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房管局备案时间一般在半个月左右,且现在的合同都是电子合同,办理手续时间较快。“开发商如果材料没有问题,最多一个月就能完成备案了,三个月确实有点久。”

业内人士称,开发商经常会因为手头积累了一定数量的合同之后,才会去房管局集中备案,导致购房者不能立刻拿到合同,但最长不应超过30天。

■律师

合同延期并不少见

业主不要盲目听信承诺

北京中伦文德(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影说,按照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取得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和预登记通知单后,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项目管辖范围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

“如果业主在认购协议里和开发商约定了拿到合同的日期,那么就可以凭借协议向相关部门投诉。但没有相关协议,业主就只能等待开发商回复。”杨影说,购房合同延期拿到的情况并不少见,业主要多多注意,不要盲目听信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