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锦程”违规收取押金不退还
长江商报消息 13名研修生欲集体起诉;商务局:法院执行时,可用保证金先予退还
■本报记者 汪志
“每人收取了一万或两万元的押金,这本已违反商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果到现在还要分3年退还,第一年才退1000元钱,这完全无法接受。”昨日,18名在日工作回国的实习生向本报《维权三人行》栏目投诉称,武汉环球锦程对外劳务公司(以下简称“环球锦程”)违规收取押金却不兑现承诺及时退费。
收了押金却拖着不还
2010年5月17日,胡小玲通过“环球锦程”赴日本研修实习。期间,该公司收取了培训费、派遣服务费、出国前证照费、出国后工厂管理费等费用,并向她另收了一笔两万元的“第三方担保金”。
“通俗地讲,第三方担保金就是押金或履约保证金,是对我们赴日研修实习合同期的一种‘捆绑’,防止终止合同提前回国。”胡小玲解释。
据介绍,胡小玲和另外8人一起于2010年11月4日正式赴日本实习,紧随其后又有9人赴日。目前,3年合同期满,18人均已回国,其中有4人中途回国。
“去日本之前说是两万元押金回国后退还,有押金条为证。回国后大家联系了‘环球锦程’总经理彭晓,关于押金的退还事宜,彭晓说让我们再等等。理由是他手上的钱都拿出去投资了,手头上没钱。”胡小玲介绍,此后大家邀约在一起拿着押金条找到彭晓,他给出了“第一年退还1000元,第二年退还9000元,第三年退还1万元”的说法。
“大家商量后都觉得这个方案很无理,完全不能接受,当时劳务费加上押金都接近6万元整。”胡小玲表示。
“环球锦程”承认遇到资金困难
记者通过武汉市工商局官网查询到,“环球锦程”的法人代表为彭晓,注册资本为600万元,住所在江岸区汉口江滩公园三期4号,公司经营范围为: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记者现场发现,该公司已搬离了上述地址办公。
在该公司官网上,标注的地址为汉阳区龙阳大道特8号(汉阳商会大厦,壹加壹空间)626室。本月1日,记者来到汉阳区龙阳大道特8号,并未找到该公司。据了解,龙阳大道特8号是一个地段,并非具体门牌号。该地段有汉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多家4S店等,但并未发现汉阳商会大厦、壹加壹空间等建筑。
昨日下午,记者拨通了彭晓的手机。电话中彭说:公司的确是遇到了资金问题,新办公地址正在寻找。至于退费问题,他表示正在处理,因与投诉人协商不一致,会通过商务局和法律部门来解决。
早在2010年4月8日,本报就以《交3万元参加岗前培训,“赴日研修”前夕职介突然关门》为题,报道了百余青年急寻“环球锦程”的事情。
商务局:判决后可用保证金退钱
早在2003年,相关部门就规定,对外劳务企业不得向外派劳务人员收取押金,也不得向外派劳务人员加收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或要求外派劳务人员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抵押。
在接到投诉后,武汉市商务局外经处一位胡姓负责人表示,他已经联系上彭晓,据称公司已搬往汉阳区,“关于履约保证金的问题,彭晓的答复是公司仍在经营,但目前公司遇到资金困难,愿意与大家重新协商,缩短还款期,争取年底还上第一笔。”胡说,去年该公司按规定向商务部门交纳了300万元保证金,但因该公司目前仍在经营,也并非不履行债务,所以暂时不能动用该费用。
胡明确表示,如果法院判决该公司必须马上履行债务,在执行阶段,商务部门可以动用保证金先予退还。
目前,胡小玲等已向江岸区法律援助站寻求帮助,援助站李明照律师表示,已着手向法院递交材料,代表其中13位投诉人起诉武汉“环球锦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