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政策决定虚拟运营前景

2014-04-06 03:19:07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虚拟运营商需要从三大主导电信运营商手里购买资源,相当于脖子被抓住,如果虚拟运营商的行为直接刺激了运营商,一定会受到来自运营商的直接反击。因此虚拟运营商难从运营商处得到利益。

电信专家项立刚表示,虚拟运营商靠卖号卖套餐是没有价值的,真正的价值是利用虚拟运营商的手法来获取和留住自己的用户。例如商家如果本身有电商业务,可以利用话费换购物券,或者消费一定金额的商品的用户可获得花费等方式。对未来中国虚拟运营商监管的一个较好预期是,如果能够建立起如同欧盟国家那样的监管框架,对基础运营商必须保证的批发规模和折扣进行严格管制,则未来正式商用时,虚拟运营投资会非常活跃,较大规模的虚拟运营商会很快出现。

一个中性预期是,监管不规定详细管制,但监管应明确保护和扶持虚拟运营行业发展的监管态度,在批发规模和折扣明显不合理时介入监管,这样行业仍会保持一定的活跃度,但较大规模的虚拟运营商较难出现;一个较差的预期是,监管仍把批发规模和折扣交给基础运营商确定,虚拟运营商只有“接受条件进入”和“拒绝条件退出”的自由,那么未来行业总规模基本可以忽略不计,不会有很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