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大地震”新政是否奏效存疑
长江商报消息 多层汽车超市和综合修理厂是应对之策
■本报记者 熊子熙
工商总局《公告》一出,引起了汽车厂商经销商广泛关注,一时间汽车界议论纷纷。记者也在第一时间采访了部分汽车厂商、经销商负责人和业内专家,为读者带来业内众多辣评观点。
1.坚持下来的4S店将获更丰厚利润
备案取消只是影响了厂家授权和经销商之间的供求关系,实质是缩小了4S店的需求,按微观经济学的理论,需求减少意味着价格下降,但从供应来看,又意味着价格提升,所以坚持下来的4S店将获得更加丰厚的利润。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市场贸易协调部主任、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后市场委员会秘书长许海东
2.多层汽车超市和综合修理厂是应对之法
《公告》已在业内引发百家争鸣,有思维的碰撞,就有无限新的机遇与破题经验甚至绝技显现。建议买地建4S店的拆了重建,多层汽车超市和综合修理厂是应对之法;租地的4S店尽快甩包袱,扎堆三环外的汽车产业集中区,买地或租店、轻资产、低成本,重组品牌应对新的危机。
——湖北省汽车流通协会驻会副会长罗吉文
3.总经销商市场支配地位难以改变
首先,《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原来是由三家单位共同颁发,现在工商总局自己先跳了出来,单方面修改游戏规则。
第二,汽车厂商完全可以授权关联公司或者直接设立子公司作为品牌总经销商,而要想成为汽车品牌经销商则必须获得汽车供应商(总经销商)品牌汽车销售授权,之后由汽车供应商(总经销商)向工商总局备案。因此,即使是工商总局不再受理备案,也改变不了汽车供应商(总经销商)品牌授权经营的模式。
第三,目前基本上品牌授权都是由汽车供应商(总经销商)一年一签,即使未来汽车经销商在许可经营项目申请时,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但如果得不到汽车供应商(总经销商)授权,前置审批就通不过,说白了就是无法注册。即使现有经销商将经营范围变更为“汽车销售”,但是经销商仍然需要依赖汽车供应商(总经销商)进行资源配置。这时候经销商敢把“品牌”撤销么?你要是撤了,厂家就可能不给你任何车辆去销售,甚至授权到期后不予续签。
第四,这个政策是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所依照的法律也是《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还是无法改变汽车供应商(总经销商)对市场的垄断性经营行为。所以《公告》的出台,其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尤其是各个汽车品牌在过去的十年之内基本上都已经完成了网络布局,甚至都已经将网点下沉到三四线城市,新经销商备案与否改变不了总经销商把持市场绝对支配地位的现状。
最后,唯一受益的可能是某些本来希望退网的经销商,营业执照变更之后,可以名正言顺地作为其他品牌授权经销商的二级网点,尤其是可以销售进口非中规车,免去了由于非中规车没有总代理商而无法进行前置审批的障碍。——汽车行业专家蹇鹏
厂商经销商是利益共同体政策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
这确实是一个在汽车流通、消费方面很重要的新政策,但在现实运行中还有一个调试的过程。影响总是渐进性的,不会在短时间内产生剧变。厂家和4S店本是一个共同体,不会因为政策的变动而发生大的变化。举个例子,在商场里的品牌店,如果有一个品牌,特别是好一点的品牌,他会愿意在自己的店里搭售一些其他品牌的衣服吗?不可能,那反倒会自损形象。
反倒是对一些特别大的经销商集团和特别弱的经销商会有一些影响,特别大的经销商集团可能会有自己的考虑,而特别弱的经销商未来则会向四五线城市发展,通过多代理几个品牌来面对更多的客户和消费者。
而对于那些本来经营得比较顺利、合作得比较好的4S店,他不会说因为国家有这样一个导向而发生很大的变化,同时,政策到实际操作的程度可能还需要一个时间,这些经销商和厂商本来就有一些很好的利益共同体合作关系,双方谁也不愿意轻易把这种关系打破。4S店从店面的形象设计、品牌处理,包括用的LOGO、颜色色系都是和品牌相关的,短时间内难以发生很大的变化。
相比之下,我更看好未来的发展,厂家和经销商都会想,将来因为没有国家约束了,双方会在未来的合作,尤其是面对新的市场——四五级市场县级市场时,会在终端用一种更经济、更高效的新合作方式达到共赢。他代理你的车,你能保证他的投入能更快地回收,双方有这种合作关系才能长久。
同时,目前工商总局出台的政策,在体系性上,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将来商务部、发改委等部门还会在消费税等方面出新政策,这些政策之间会相互影响形成一个政策体系。——神龙公司公关部主任陈随州
外地车企
政策落地后有利于消费者
厂商会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要求,进行下一步的调整和推动。目前,通用厂商和经销商的供货和运营不会受到影响。在未来政策落地后,可能会对消费者有利好消息。
——上海通用公关部于沪生
经销商
1.进口汽车经销商“最受伤”
取消汽车品牌授权制度,其实最受伤的还是进口汽车经销商,之前他们垄断进口车的销售渠道,价格都由他们说了算。如果真的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相关政策执行,只要符合相关资质的都可以卖进口车,这就意味着卖车的经销商越来越多,消费者选择的余地越来越大,有了充分的市场竞争,消费者要买到便宜的进口车就容易很多。
——武汉一经销商负责人
2.厂商约束大新政是否奏效存疑
《公告》发布后,经销商压力非常大,不仅要全额承担数千万元的建店资金,还要面对价格制度、打款提车、销售服务、售后服务等一系列厂家调控制约。一旦亏损,经销商又得自负盈亏。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是让经销商有更大的自主经营权,但现在厂家的调控制约太多,经销商和厂家之间的授权协议怎么办?如果厂家在货源上对更改经营范围的经销商进行打压又该怎么办?——武汉某宝马4S店负责人
声音
这是一个标志性事件,存在了十年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将会进行重大调整,甚至退出历史舞台,网络形态会发生变化,市场机制、资源配制慢慢会回归商业逻辑的原点。经销商和主机厂都应高度重视和关注。
——东风日产市场销售总部
副总部长陈昊
我个人理解是:1、关门了,没进来的别进来了,就这么多人玩,可能会出现卖经销商资质情况,设置新经销商及未建成渠道规模数量的厂家的门槛;2、已在房间里玩的可各出各招,鼓励大吃小(医药流通领域走过这条路)。
——中国汽车营销专家
委员会委员夏治冰
主动权还是在厂家,备案本来就是不必要的成本。
——长安马自达汽车
销售分公司执行副总经理
况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