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家“失联儿童守护站”被警方质疑为营销

2016-05-04 02:01:04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多地警方质疑链家“失联儿童守护站”为营销宣传,律师认为——

链家等企业参与公益须有政府监督

□见习记者张虹蕾

一则链家联合公益组织CCSER,让链家全国6000家门店成为中国“失联儿童守护站”的消息刷爆朋友圈,“守护站”究竟是公益之举还是营销手段,地产中介能不能担负起“守护”责任?重重疑问再一次让链家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

长江商报记者5月3日联系链家相关负责人和中国儿童失踪预警平台(CCSER-中社儿童安全科技基金)负责人张永将,就“守护失联儿童”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独家专访。

链家相关负责人解释称,“这个事情初衷就是想为孩子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主体是CCSER平台,我们是其中的一员,我们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需要平台来确认。在5月25号正式计划公布之前,还有很多细节需要敲定。”

“失联儿童守护站”引发警方质疑

这两天一则关于链家地产的消息在朋友圈里疯狂传播,这则消息宣称:从5月25日起,链家全国6000家门店将成为中国“失联儿童守护站”,请家长告诉孩子,只要与家人走失,就去链家,那里的员工会保护孩子,帮孩子回家。

这则来自链家官方的“广告”,也是与公益组织CCSER联合发起的,现在却引起了多个警方公众号的质疑。警方根据经验提出的建议是:如果一个孩子与家人走失,最好的选择应该是留在原地,不要跟任何人走,直到警方和家人介入。微博“重庆网警”表示:链家,请停止错误的走失儿童自救宣传!这不是营销活动应该涉足的领域。

除了警方的质疑,众多疑问也随之而来。守护站的理念是基于什么背景提出?链家除了和CCSER这样的机构合作,下一步有没有什么其他的打算?链家建立这个守护站,会给自身和社会带来哪些好处?存在哪些风险和隐患?去寻找守护站的路上会不会迷路造成更大伤害?链家的人员究竟具不具备守护儿童的素质?会不会达到预期的守护效果?接下来还会有哪些措施不断完善?

链家回应:我们是公益平台一员

长江商报记者在5月3日11时左右联系到链家相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求证。面对重重质疑,链家负责人回应,“如果走失的儿童来到门店求助,链家的员工会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将孩子移交给警方。如果有家长前来认领,必须在警方在场的情况下,交由警方进行移交。孩子在门店期间,链家员工将会全程陪同和照顾,确保孩子人身安全。”

长江商报记者随后联系到CCSER-中社儿童安全科技基金负责人张永将,他表示,“就像浴缸里的水和鱼的关系,当水质环境出现了危机,更多的应该去净化水质,而不是一味给鱼儿喂药;同理,当孩子和家长失去联系、处于危机之中,除了教育孩子、提升孩子的安全意识,也应当让更多机构参与进来,提升整个社会对儿童的救治责任。”他还告诉记者,“CCSER与包括链家在内的多家连锁企业和社工机构达成合作协议,建立失联儿童守护站,预计在5月25日国际失踪儿童日对外发布。而链家员工将本应保密的项目信息提前宣布的做法有点欠妥,如果整个项目的全部细节落实再公布,想必就不会有这么多质疑。”

在张永将看来,由于人的一念之差,一对一的救助有时候会有很多顾虑,线上很多人在呐喊,但是线下很多人在面临危机的时候会迟疑;而当把救助责任引导到大型机构和企业层面,就会是一个整体在承担责任。当链家成为“守护者”,确实也戴上了公益的光环,但背后更多的是要背负起沉甸甸的责任,要处理好各种可能出现的意外。守护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细节颇多,目前的相关培训都在进行中,CCSER将会对链家的相关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然后定期去巡店,主要的领导负责人亲自培训店员。

公共议题引发不同声音

对于企业和公益机构的联姻,市民也发出了不同的声音。“目前社会儿童丢失是很值得关注的事,如果多一些企业出面关注这件事,绝对是好事,就算有些商业宣传,也是正能量的好事。”北京的李女士表示。

而来自广州市的陈小姐则认为,“发达城市还要失联儿童自助求救,那偏远地区呢?我看大部分也是广告效应!”

武汉某学校的潘老师在跟长江商报记者谈及此事时表示,“如果能和肯德基麦当劳合作,是不是现实效果会好一些?”

有人认为企业应当承担起保护儿童的公益责任,也有人质疑链家是不是想要借此营销,还有人发出了应当寻找资质更好的企业的感叹。

为何一个“守护站”的建立会引发许多不同的声音,展现众多不同的态度?“没有金刚钻揽不动瓷器活,企业应慎重参与严肃的公共大议题。”思铂营销执行董事李巨斌认为,失联儿童是个非常严肃的公共大议题,企业参与公共议题,应在商业气氛下良性发起。

援助应确保所有环节在法律范围内

湖北尊而光律师刘琬琳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7条‘全社会应当树立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以及第29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适合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并加强管理’的规定,保护未成年的组织机构是特定的,必须是相应的社会团队、企事业组织及与其职能相应的其他组织。

换而言之,企业这样具有盈利性质的组织是不能随随便便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事宜当中,如果要参与公益事宜必须有政府机构进行监督。”

中投咨询顾问崔瑜表示,“个人和企业主动向走失儿童伸出援助之手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应该建立完善的社会与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合作渠道,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明确社会力量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权责关系,利用大数据、LBS、互联网等技术,来建立一套高效的援助机制,确保所有的环节及参与者都在法律范围内高效进行。”

位于江岸区解放南路的链家地产门店。本报记者 吴薇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