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合并需确保改革稳妥扎实落地

2018-03-19 07:04:37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早在2009年提出在部分地区试点基础上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时,就开始讨论的国地税合并终于尘埃落定。

2015年中办、国办发布《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国税地税“合作”,不少地区国地税开始联合办税。比如通过共建共驻模式建立了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在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的同时,也提升了税务机关的办税效率;再比如,全国的国地税部门共用一套“金三系统”,双方业务广泛合作深度融合。这都为合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合作仍然缺乏实质性的举措与作为,而更类似联席会议制度,仍未瞄准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合作改革旨在降低征管与纳税成本的直接目标。可见,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想取得实效,合并是大势所趋。

国地税合并可以彻底解决彼此之间的矛盾。对税务部门来说,将可以大大减少税务管理成本。两套机构重复配置相同的资源,包括办公、后勤以及工资、福利等,合并后可以节约大量经费,降低征税成本,调动在岗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对纳税人来说,可以降低纳税成本,与现在相比,纳税人只向一个税务机构办理涉税事宜,可以节省更多的时间、费用,简化相关手续,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生产经营中去,提高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