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平台不能“无人驾驶”

2018-07-19 06:58:50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众筹平台作为一种新兴的筹款方式,已经日渐为公众所熟悉。方式便捷、即时付款,受众面广,众筹平台自有其独特的优势。但日前,一位四川小伙在“轻松筹”平台上发起的众筹,却引发了不小的舆论风波。这位小伙因为“撞死4人,赔不起”,希望大家为他筹款,解决为死者垫付的丧葬费。据媒体报道,这条众筹信息被放出后,他已经筹集到23900多元。随后,轻松筹平台关闭了筹款链接。

到底该不该为这位小伙捐款?这个问题一时间成为舆论热议的话题。有人认为,小伙“不是故意撞人,遇到压力可以众筹”;更多人认为“责任没有认定,坚决不能给钱”。争辩双方均有一定的道理,想要轻易判断孰对孰错,也并非易事。我个人认为,这位小伙进行众筹的行为并不恰当。因为,事故致人死亡的责任,应由其小伙本人承担,若靠众人捐款赔付,实际上是将相关责任转嫁给了他人。敢作敢当,这既是朴素的法律精神,也是最基本的伦理道德要求。

不过,网友们有捐款的自由,并不意味着众筹平台可以放弃管理和审核的责任。在“轻松筹”平台的官方网站介绍中,赫然写着“轻松筹已获得腾讯,IDG投资,并入选民政部指定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并注明其功能为“大病筹款”。那么,小伙赔不起丧葬费而求助,是否属于“大病筹款”或者“慈善”的范畴?其中显然有不少可议之处。

回看事件发展的过程,四川小伙发起众筹后,累计收到1215次帮助,有81人为他证明。不过很快,“轻松筹”平台关闭了该项目。据小伙介绍,平台给出的答复是,“项目不符合申请条件”。也就是说,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轻松筹”并未审核此番众筹的资质,任其处于“无人驾驶”的状态。平台关闭该项目,是否与舆论场中掀起的风波有关?我们不得而知。但这起码说明,“轻松筹”平台此前对于众筹的范畴和标准并未作明确的划分和定义。

进而言之,此事暴露出的是“众筹”机制中可能存在的弊病。这种“众筹”机制可能带来的恶果是,如果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不具备吸引眼球的奇情故事,反而没办法获得他人的关注和帮助。

因此,众筹平台必须拾起自身的管理责任,尽心尽力、认真细致地审核每一条众筹。虽然众筹是这几年才出现的新事物,但如果说人力物力等现实条件不允许,宁可放慢脚步,也不能随意放出众筹要求。有关部门对“众筹”这一新兴事物,应积极介入,从法律法规和实践层面给予其引导。若放任众筹平台野蛮生长,恐怕各种奇葩,甚至具有炒作性质的众筹会充斥于网络。届时再想亡羊补牢,为时已晚。严格要求众筹平台负起管理的责任,也是对其的一种关心和爱护。毕竟,众筹平台信用一旦被透支,那可就覆水难收了。(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