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办理不动产一般登记缩至15个工作日内

2018-08-03 11:12:00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讯(记者 江楚雅 实习生 喻珂)8月2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的通知,2018年底前,全国所有市县的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要分别压缩至15个、7个工作日内。

自然资源部相关负责人对长江商报记者表示,对于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推进,总体上是有条不紊的。从此类登记办理时间来看,压缩了工作日,其实是为了加快提高效率。这对于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推进有积极作用。另外此类办理工作的推进,也有助于房地产的交易工作推进,对于稳定房产交易、加快确权、防范纠纷等都有较好的作用。

同时,要大力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自然资源部要求,积极推行不动产登记、税务、交易“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全面实施一表申请、一次性受理等便民举措,实现从“多头找部门”、“多次办理”转变为“一个窗口”、“一次办成”,让企业和群众享受“一站式”便捷服务。不动产登记不得设立任何违规前置,不论是否办理了二手房交易合同备案、交易确认手续,都不能影响不动产登记的受理、办理,在受理之后将相关信息在部门之间共享。已经实施登记、交易“一窗受理”的地方,要严格实施“并行办理”,做到依法衔接,不得在内部搞变相串联办理,要不断提高办事效率。2018年底前,各省(区、市)实施“一窗受理”的市县占比要超过80%。

自然资源部提出,推进网上咨询、预约、申请、查询、反馈等服务事项“能上尽上”,打造“不打烊”的“数字不动产登记”,把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结合起来,做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实现“最多跑一次”。具备条件的地方,可进一步探索不动产登记“不见面办理”、“全自助办理”等,不断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2018年底前,各省(区)至少要有2个地市、10个县区实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4个直辖市、所有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要制定“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力争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实施。

《通知》要求,探索推进不动产登记跨县域、跨市域、跨省域的“异地可办”,最大限度满足企业群众的办事需求。要逐步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等开放网络查询、申请服务端口,开展网上查询、预申请、预办理和预告登记,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交易安全。2018年底前,各省(区、市)具备自助查询功能的登记大厅占比要超过50%。

自然资源部强调,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凡是能够通过部门间共享获取或验证的信息,不得要求企业群众提交或自我举证。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于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并以县市为单位,及时向部汇交成果。33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要在2018年底前先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