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烟车”上路或扣行驶证

2018-09-29 07:23:23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湖北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本报讯(记者 周舜尧 通讯员 王丹)昨日,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二审稿)》,草案按照能源消耗、工业、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扬尘和其他污染防治分类,明确政府相关部门协同监管职责。

其中,在工业污染防治方面规定,新建化工、印染、制药、涂装等工业项目,除必须单独布局外,应当按照产业类别进入工业园区。工业园区应合理科学选址,按规定按照大气环境质量监控系统,对园区内大气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预警和综合治理。

在能源污染方面防治规定,鼓励城市建成区实行集中供热。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禁止新、改、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前已建成的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应当限期停止使用。

在关于机动车船等污染防治方面规定,在本省行驶的机动车船不得排放明显可见黑烟。对在用机动车超过规定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或者排放明显可见黑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车辆行驶证,责令限期维修,可以出一定金额的罚款;维修后并经排放检验合格的,发还车辆行驶证。

青山交警依法处置一批

被扣未接受处理车辆

本报讯(记者 李璟 通讯员 孙军)今日,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交通大队在交管局政务网站公告处置一批因交通违法被扣留,经通知驾驶人或车辆所有人仍不来接受处理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拟将公告处置的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请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持相关凭证到交通大队接受处理。处置公告详情请查看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政务网站,网址:http://www.whj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