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年底前清除无证无照校外培训机构

2018-12-03 07:32:29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记者 张衡

近日,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应急管理部办公厅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健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若干工作机制的通知》,通知强调2018年底前不能存在无证无照还在开展培训的机构。

中小学校外培训市场规模超8000亿

“目前教育培训市场良莠不齐,无证培训机构大多在办学场地、办学条件、教育教学、师资水平等方面达不到规定要求。”武汉一所英语培训连锁机构的负责人阮毅表示。

近日,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应急管理部三部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健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若干工作机制的通知》,《通知》提出各地要健全教育部门牵头,市场监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配合的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跨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加快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整改。有关违法培训机构行政处罚信息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和公示,对无证开展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培训及其他违规开展培训的机构,教育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取缔,限制其法定代表人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业务,并提请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据统计,我国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市场规模超过8000亿元,其中95%以上的份额被数量众多的中小型机构占据,不少教育培训机构证照不全,没有办学资质。针对无证无照培训机构还大量存在的现状。《通知》提出要加快证照办理进度。各地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快办学许可审批进度,特别是重点审批学科类培训机构,符合标准的可以采用文件批复同意或颁发办学许可证等方式尽快进行办学许可,不符合标准的要依法予以停业整顿,2018年底前不能存在无证无照还在开展培训的机构。

将公布白名单、黑名单

校外培训机构的超纲教学一直备受诟病,屡禁不止。对此,《通知》强调,各地要根据国家课程标准,参照《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备案审核操作指南》,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审核、研判办法,做好学科类培训是否超前超标教学的认定工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尽快完成行政辖区内各培训机构所办学科类培训班的名称、培训内容、招生对象、进度安排、上课时间等备案审核工作,未通过备案审核的班次不得招生培训。

通知还明确,线上培训机构所办学科类培训班名称、培训内容、招生对象、进度安排、上课时间等必须在机构住所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必须将教师的姓名、照片、教师班次及教师资格证号在其网站显著位置公示。

目前教育部已建设完成全国统一的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系统,今后校外培训机构的摸排、整改、审批、学科类培训备案等全部通过系统完成。会面向社会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的有关政策、白名单、黑名单、学科类培训班等信息,群众可在平台上自行查询,选择合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