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缩短审批时间 湖北需审批项目数降85%以上

2018-12-10 07:11:22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记者 徐靓丽

“放管服”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旨在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曾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视频会议上表示,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释放发展活力,激发有效投资空间,创造公平营商环境,引导稳定市场预期,实现环境、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数据,一系列放管服措施已取得成效。

已连续开展五批次技术校核

生态环境部9月正式公布了《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突出“五个重点”,共计15条措施,在突出简政放权方面,是以环评审批为重点。

生态环境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全国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91686个,而备案项目环评412864个,即80%的项目环评无需审批;生态环境部已连续开展五批次技术校核,涉及31个省482家次环评机构的1048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对质量不高的环评文件,将依法处罚处理等。

目前环评涉及的5项行政许可中,已经依法取消部门预审、试生产审批、竣工验收许可3项,保留2项。除跨省、跨流域建设项目,部分新建规模化石化、化工等污染物排放量较大项目由生态环境部审批外,绝大部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下放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司长崔书红介绍,2018年上半年,环境部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22个,涉及总投资2122.1亿元,重大基础设施类项目审批平均用时31天;通过全面实施登记表项目网上备案,2017年以来全国共备案113万个项目,过去需10天审批,现仅需10分钟备案,极大便利了企业。

崔书红表示,也不要担心出现环评审批不严这种隐患,环境影响评价不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条件,由串联审批改为并联审批,是优化审批制度的重大举措。但并不意味着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项目没有经过环评审批就可以开工建设。法律规定,需环评审批而没有经过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否则属于“未批先建”。对“未批先建”行为,法律处罚和对相关人员的处分相当严厉。

环评缩短审批时间

湖北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周歆昕告诉长江商报记者,目前,除部分炼铁炼钢、有色金属冶炼、煤电和垃圾发电项目等污染物排放量较大项目由省生态环境厅环审批外,绝大部分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权都已下放至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并取消了行业主管部门预审、试生产的审批、竣工验收的许可等审批环节,同时,取消了把水土保持专项报告作为环评前置审批的条件。

2017年以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对实行审批制管理的环评登记表取消了审批,改为网络直接提交告知性备案,为此全省需要审批的项目数量下降了85%以上。数据显示,今年1至10月,全省通过网络直接环评登记备案的项目有20843个,占到项目环评总数的88.6%以上。截至今年10月,全省共审批建设项目的环评项目2671个,其中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项目仅为20个,不到全省的0.75%。

周歆昕介绍,环境评价工作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目前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承诺时限为报告书40天、报告表20天。激发环评咨询市场活力,湖北在全国率先实行各级环保部门与所属的环评中介机构完全脱钩。不断深化网上审批,于2017年6月23日起正式启用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后,全部环评事项均通过该平台办理,并在平台上进行了公开。重点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实行绿色通道。

近几年,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为服务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对全省的重点工程明确专人负责、提前介入、跟踪服务,督促环评机构优质高效开展工作,保障了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同时对生态环境部负责环评审批的项目,实行引领陪同服务制度,如通用汽车、神农架机场、武当山机场、荆州港规划等,均及时、顺利地取得了项目环评批文,保障了这些对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得以顺利开工建设。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正在更新《全省建设项目分级分类审批目录》(简称目录),更新后的目录会使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事权和责任更加清晰,在现在简政放权的基础上,进一步向基层生态环境部门放权,为企业提供更便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