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开展企业债券本息兑付风险排查

2019-02-14 06:40:01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昨日,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开展2019年度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督检查和本息兑付风险排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省级发改委对辖区内2019年企业债券本息兑付等风险进行全面排查,掌握辖区内企业债券还本付息压力和风险状况。对排查后存在一定偿债风险的企业债券,提前会同各方制定应对方案,按月进行调度,按照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及时推动化解风险。

《通知》要求,各省级发改委对辖区内已发行、仍处于存续期的全部企业债券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应该重点包括4个方面内容,具体而言,一是存续期债券总体情况。二是债券募集资金投入领域情况。三是募投项目运营效益情况。四是对以资产抵押担保的企业债券,检查债券抵押资产后续跟踪评估和信息披露情况。

《通知》指出,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请各省级发改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对相关责任方进行惩戒。情况严重的应及时报告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将记入企业债券信用信息档案,并在事中事后监管、信用评价工作中予以体现。

《通知》还强调,加强企业债券转报和存续期管理。规范转报行为,提高转报效率。省级发改委要进一步梳理工作流程,简化转报程序,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报。省级发改委应每年对企业债券募集资金合规使用等情况实行至少一次“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加强优质企业债券存续期管理。省级发改委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支持优质企业直接融资 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1806号)相关规定,指导区域内优质企业做好企业债券存续期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等工作。

《通知》要求,省级发改委要结合各地发展实际,主动做好企业债券发行管理相关工作,对在建项目融资、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领域加大支持力度。

同时也请各中央企业比照上述要求,认真开展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督检查和本息兑付风险排查。请各省级发改委和中央企业将自查、排查情况,于2月28日前报送国家发革委。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