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试点将严把“七道关” 北京证监局今起接受申请登记

2019-03-18 06:59:53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记者 周舜尧

上海证券交易所3月16日举行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会员准备工作座谈会,这次近百家会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席的座谈会,也被业内人士认为是科创板试点的“总动员会”。据悉,此次座谈会围绕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准备工作,通报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听取会员单位意见建议,重点就强化会员单位责任,全面做好市场准备尤其是风险防范提出新的要求。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

此前,从3月13日起,陆续有拟上市科创板企业在各地证监局亮相。3月15日,北京证监局发布消息显示,自2019年3月18日起,该局开始接收北京辖区科创板拟上市公司辅导备案登记申请。

严把发行定价等“七道关”

上交所发布信息显示,前期,为全力确保科创板建设和注册制试点工作高效平稳推进,上交所成立了由所主要领导牵头的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工作上线指挥部,下设11个工作就绪组,涵盖发行、审核、交易、监察、系统、新闻等主要工作条线。

在3月16日举行的座谈会上,上述工作就绪组各组长分别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最新工作推进情况和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会员代表在座谈中纷纷表示,将深刻把握好资本市场改革的历史机遇,积极提升发行定价、销售、研究等业务能力,切实按照科创板定位推荐潜力企业上市,做好企业承销保荐、投资者权限开通、技术系统对接以及客户交易管理等各项工作。

会上,上交所强调,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大事,大事要办成好事,防控风险是第一要旨。会员单位要“严把七道关”——交易权限开通关、企业选择关、发行定价关、材料申报关、上市初期交易监管关、系统安全运行关和廉洁关,按照“高标准、稳起步、严监管、控风险”的基本要求,共同做好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各项准备工作。

3月15日晚间,上交所发布两则科创板业务指引文件:《科创板创新试点红筹企业财务报告信息披露指引》和《保荐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系统办理业务指南》。

多家科创板辅导企业亮相

从3月13日起,陆续有拟上市科创板企业在各地证监局亮相。比如,3月13日,在黑龙江、浙江、上海等地证监局的上市辅导企业信息中,哈尔滨新光光电、杭州启明医疗、聚辰半导体以及申联生物医药均表示拟申报上交所科创板。

其中,杭州启明医疗的辅导机构为中金公司,中金公司刚刚为其制订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其表示“做好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准备,配合启明医疗制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

“科创板将是连接科技创新与投资者的重要枢纽,能更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秉恒告诉长江商报记者,湖北省内有关部门联合对全省科创板后备企业情况进行了多次摸底,已经初步建立了科创板后备企业库,目前已入库企业超过100家。

“目前,第一批申报的企业涉及生物制药、医疗器械、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企业。”李秉恒说,相关各方正在积极行动,着力提升科创板拟申报企业的规范性和企业质量,推动条件成熟的企业尽早登陆科创板。

实行申报全程电子化

根据上交所日前对保荐机构下发的通知,将于3月18日起正式受理各投行对科创板项目的申报。与目前A股其他板块申报稿不同,科创板实行申报全程电子化,从项目申报、受理、反馈、再反馈、审核等,全部无纸化。各家保荐机构只需通过上交所科创板审核系统提交相关的电子资料即可。

3月15日,北京证监局发布了《关于北京辖区科创板拟上市公司辅导备案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宣布自2019年3月18日起,该局开始接收北京辖区科创板拟上市公司辅导备案登记申请。同时,为落实证监会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工作部署,支持北京辖区科技创新企业发展,该局针对科创板和注册制特点进一步优化完善了辅导工作机制。

《通知》内附的辅导备案登记材料目录显示,要求提供《辅导备案申请报告》,必须为辅导机构出具的正式文件,报告当中必须明确辅导对象拟上市目标市场意向;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辅导对象最近二年及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由辅导对象加盖公章)等九类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