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企业将实施差异化监管

2019-08-19 07:57:50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长江商报记者 张衡

近年来,网约车、共享单车、工业互联网等平台越来越火,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在传统市场,培育一个全国性的知名品牌,或许需要十几年乃至几十年的时间,电子商务大大则加快了这一进程,很多初创品牌、区域品牌从“藏在深山人未知”到“一举成名天下知”仅需要一两年的时间,还有一些网红产品通过直播平台等新媒体传播,一夜之间就被消费者熟知,这就是平台经济的魅力。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平台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和保障力度,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要求,推动建立健全适应平台经济发展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意见》提出,本着鼓励创新的原则,分领域制定监管规则和标准,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为新业态发展留足空间。对看得准、已经形成较好发展势头的,分类量身定制适当的监管模式,避免用老办法管理新业态;对一时看不准的,设置一定的“观察期”,防止一上来就管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严格监管;对非法经营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意见》要求,明确平台在经营者信息核验、产品和服务质量、平台(含APP)索权、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相应责任,强化政府部门监督执法职责,不得将本该由政府承担的监管责任转嫁给平台。

同时,尊重消费者选择权,确保跨平台互联互通和互操作。允许平台在合规经营前提下探索不同经营模式,明确平台与平台内经营者的责任,加快研究出台平台尽职免责的具

此外,还将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将依托国家“互联网+监管”等系统,推动监管平台与企业平台联通,加强交易、支付、物流、出行等第三方数据分析比对,开展信息监测、在线证据保全、在线识别、源头追溯,增强对行业风险和违法违规线索的发现识别能力,实现以网管网、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平台经济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密不可分。《意见》提出,根据平台信用等级和风险类型,实施差异化监管,对风险较低、信用较好的适当减少检查频次,对风险较高、信用较差的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

同时,还将推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大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放力度,依法将可公开的信用信息与相关企业共享,支持平台提升管理水平。利用平台数据补充完善现有信用体系信息,加强对平台内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戒。完善新业态信用体系,在网约车、共享单车、汽车分时租赁等领域,建立健全身份认证、双向评价、信用管理等机制,规范平台经济参与者行为。

“全面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对于提升政府监管效能,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发展改革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司负责人孙伟表示,进一步完善信用监管,为平台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孙伟说,对平台企业建立信用档案,特别是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交易、单边签订排他性服务提供合同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记入信用记录,根据信用记录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对平台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支持网约车、共享单车、汽车分时租赁等新生态平台在内部建立健全身份认证、双向评价、信用管理等机制,鼓励平台根据信用状况,对经营者实施差别化的管理和服务措施,为守法诚信的经营者提供更多优惠便利,对违法失信的经营者进行坚决治理乃至清理出平台,引导平台经营者规范自身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