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

2019-11-12 16:19:58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讯(记者 徐靓丽 通讯员 于海涛)武汉市生态环境局12日正式发布《关于划定武汉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下称《通告》)及解读,自2019年11月30日起施行。
《通告》所指非道路移动机械为装用柴油机的工程机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械类型: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叉车、机场地勤设备等。《通告》所指核心禁用区范围为武汉市建成区范围以内区域,一般禁用区范围指核心禁用区以外的全市其他行政区域。
严禁超过《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Ⅲ类排气烟度限值标准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在核心禁用区内使用;严禁超过《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规定排气烟度限值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在一般禁用区内使用。供应急抢险救灾工程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在应急抢险救灾期间不受禁用限制。
在武汉市行政区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向武汉市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登记,鼓励非道路移动机械安装精准定位系统及实时排放监控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人(单位)应配合有关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督检查(含检测),不得拒绝或弄虚作假。鼓励安装精准定位系统及实时排放监控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