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鼓励东湖风景等地发展特色民宿

2019-12-04 07:27:39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长江商报讯(记者 周舜尧)发展旅游民宿是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重要途径,日前,武汉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全市旅游民宿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多项措施,促进全市旅游民宿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

《意见》规定了民宿的行业监管职责和办证流程,明确由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受理旅游民宿工商营业执照申请,依法实施旅游民宿食品经营许可,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分别依法实施旅游民宿特种行业行政许可和公共卫生安全行政许可,街道(乡镇)为本辖区内旅游民宿申报初审和日常综合监管的责任单位。按照“先照后证”管理办法,旅游民宿经营业主应当先向所在地街道(乡镇)提出申办经营申请,填写《武汉市旅游民宿开办备案登记表》和《承诺书》(式样附后),初审合格后到所在区行政审批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含有“旅游民宿”的营业执照,并经区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行政许可后,方能投入正常运营。

《意见》提出,武汉市、区两级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要将旅游民宿发展纳入市、区“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编制重要内容,明确旅游民宿的发展定位、空间布局、品牌特色,重点在旅游景区、郊野公园、森林公园、旅游度假区等周边区域进行布局。引导旅游民宿结合资源禀赋和产业特色,挖掘人文历史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突出武汉地域特点和汉派文化特色,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此外,《意见》还提出,将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黄陂区和江夏区等旅游民宿发展基础比较好的区作为全市旅游民宿发展试点区,开展先行先试。其中,鼓励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结合景中村改造,加快推进东湖周边高端旅游民宿建设。鼓励黄陂区以木兰山、木兰湖周边为重点区域,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国内一流专业民宿运营公司,开发建设精品旅游民宿集群,同步推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设。鼓励江夏区以梁子湖风景区和安山街为重点,着力打造梁子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安山生态园五星级民宿集群等项目。上述试点工作2020年5月起在全市全面推行,其他城区可结合实际,稳步推进旅游民宿建设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