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15条措施 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05-24 07:46:29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长江商报记者 徐靓丽

湖北省办公厅日前印发《湖北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措施》),从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能级、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开展关键技术创新及应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5个方面提出15条举措,推进湖北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最高奖励达1000万元。

“三首”双边奖补合计最高1000万

《措施》提出大力提升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能级,将招引培育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加快推进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对总部(含研发总部和区域总部)新落户我省的全国电子信息企业竞争力百强(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发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竞争力百强(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发布)、中国互联网企业百强(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榜单企业,且投资达到5000万元以上或网络零售首次达到50亿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补500万元,对首次进入上述榜单的省内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00万元。按统计数据对电子信息制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软件企业软件业务收入首次突破20亿元、30亿元的,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探索园区考评机制,支持在全省范围内打造一批标杆数字经济园区,建立以5G网络覆盖、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人工智能、企业上云、信息安全等为导向的园区综合评价机制,对绩效评价靠前的分档次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在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方面,《措施》要求支持国家级数字经济融合应用示范,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应用,支持数字经济项目建设,大力培育应用场景。对省内企业新认定的国家级数字经济领域优秀产品、试点示范项目(含标杆、优秀案例、揭榜挂帅等),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批的国家“数字领航”企业,再奖补200万元。对省内企业首次获评国家级“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的,每个一次性奖补500万元。建立省级数字经济项目库,择优遴选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新开工数字经济项目,按照项目软硬件投资额的8%给予支持,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鼓励各市(州)围绕数字经济、工业互联网、信息消费等建设展厅、体验中心等,按照项目建设实际投入的20%给予补贴,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在开展关键技术创新及应用方面,探索建立动态调整的省级数字经济核心领域“三首”奖补目录,对省内注册经评定的首台(套)、首批次产品省内研制单位和示范应用单位,分别按照单价的15%给予省内研制单位和示范应用单位一次性奖补,双边奖补合计最高1000万元。对首版次软件按照研发成本的15%给予省内研制单位一次性奖补,按照单价的50%给予省内示范应用单位一次性奖补,双边奖补合计最高1000万元。对总部设在湖北并从事关键软件独立研发的企业,对年度研发投入超出1000万元的,超出部分按5%比例给予一次性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500万元。

湖北数字经济产业基金总规模100亿

2022年,湖北实施数字经济跃升工程,数字经济增加值达2.4万亿元,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超60%。近年来湖北省屡次出台相关措施,鼓励数字经济发展。

湖北省政府2022年发布的《湖北数字经济强省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提出,到2024年底,湖北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实现翻番,达到5500亿元,力争达到5800亿元,到“十四五”末,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力争达到7000亿元。今年3月召开的湖北省数字经济座谈会上,相关数据显示,2020年湖北省发布的“数字经济13条”到今年,落实省级财政资金超2亿元,带动的直接社会投资约31亿元。

根据同时发布的《湖北省数字经济促进办法》(今年7月1日起施行),湖北省各地市都要重点发展光电子信息、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智能终端、信息通信、软件信息服务、数字算力及存储、北斗、信息安全,以及其他重要数字产业集群,积极培育区块链、人工智能、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等新兴数字产业,前瞻布局类脑智能、量子信息、下一代移动通信、元宇宙等未来产业。

发展数字经济的基础是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措施》要求支持以5G为代表的“双千兆”网络建设。2023年至2025年对电信服务企业新建5G宏基站超出上一年度总数的部分给予奖励,按每个5G宏基站1万元进行奖补,力争5G基站数量继续保持中部领先、全国靠前。同时加快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布局,积极争取国家数字经济重大基础设施、国家级研究院等平台载体落户湖北,每个项目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在北斗、量子网络、新型数据中心、人工智能计算中心、高性能计算等领域,新建且投入超过2亿元的创新基础设施,择优按资金投入一定比例给予建设和运营经费补贴,每个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方面,充分发挥总规模100亿元的湖北省数字经济产业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数字经济领域重大项目,拓宽数字经济市场主体融资渠道。发布全省数字经济工作动态、数字经济白皮书,定期分析研判数字经济发展态势。对年度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成效显著的市县给予督查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