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设立10亿省级氢能产业基金 力争2027年全产业链总产值达1000亿

2024-10-14 08:25:41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为抢占现代氢能产业制高点,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氢能产业集群,推动湖北省氢能强省建设,湖北省经信厅研究起草了《湖北省加快发展氢能产业行动方案(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下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指出,设立10亿元省级氢能产业投资基金,推动形成覆盖科创、孵化、加速和上市培育全过程资金需求的基金群。力争到2027年,全省氢能全产业链总产值达1000亿元,创建6个省级及以上氢能产业创新平台,落地一批绿氢制备项目,形成低成本、多元化的氢能供应体系,建成加氢站100座,氢气总产能达到150万吨/年。

设10亿省级氢能产业投资基金

氢能是能源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选择,是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发展方向。中国是全球产量最大的制氢国,根据中国氢能联盟数据,2016—2023年,中国氢气产量呈上涨趋势,2023年中国氢气产量约3550万吨,同比增长0.48%。根据中国氢能联盟预计,到2025年中国氢能产业产值将达1万亿元,至2035年氢能产业产值达5万亿元,成为引领经济发展的新增长极。

从湖北省各地级市2015—2023年发布的氢能源产业相关政策数量来看,武汉市和宜昌市发布的氢能源产业相关政策数量最多,两地也成为湖北省氢能源产业发展高地,在氢能源制造、产业链建设和市场应用推广方面均走在全国前列。截至2024年6月底,湖北省氢能源领域累计专利申请达198件,位居全国第八。

《行动方案》制定的总体目标是力争到2027年,以武汉为核心的湖北氢能产业布局初步成型,打造以电解槽、燃料电池等为核心的全国氢能装备中心,成为全国重要氢能枢纽,在交通、工业等领域形成氢能应用推广示范。《行动方案》还分别从氢能产业规模倍增、创新能力跃升、应用广泛三方面制定了具体目标。

在氢能产业规模倍增方面,《行动方案》提出到2027年,湖北省氢能全产业链总产值达1000亿元,其中,氢气产值达300亿元,氢能应用装备及零部件产值达400亿元。力争氢能产业集群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培育引进10家以上国内氢能行业头部企业、100家氢能产业重点企业。

在氢能创新能力跃升方面,《行动方案》要求创建6个省级及以上氢能产业创新平台,质子交换膜、膜电极、电解槽、氢储能等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氢燃料电池及汽车研发与应用在国内保持领先地位,形成10项以上国家示范产业标准和规范。

在氢能应用上,《行动方案》要求落地一批绿氢制备项目,形成低成本、多元化的氢能供应体系,建成加氢站100座,氢气总产能达150万吨/年。全面扩大氢能在交通、工业及储能发电领域试点应用。燃料电池汽车推广量突破7000辆,燃料电池船舶、航空器推广应用全国领先。

在保障措施上,《行动方案》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强化省直部门横向协同和省市县上下联动。设立10亿元省级氢能产业投资基金,推动形成覆盖科创、孵化、加速和上市培育全过程资金需求的基金群。

4方面15项具体任务助力氢能发展

《行动方案》发布了打造氢能产业科技创新高地、促进产业链供应链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产业支撑体系、拓展氢能多元化应用空间等4个方面15项具体任务,并针对每项任务明确了牵头及责任单位。

在打造氢能产业科技创新高地上,《行动方案》发布了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关键技术创新突破、加快创新成果转化等3项任务,湖北省科技厅、经信厅为主要牵头单位。提出对新获批氢能相关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一次性补助建设经费1000万元;新获批氢能相关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一次性补助建设经费500万元。对经审核认定的产业关键节点重大项目,给予承担单位投入最高10%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支持东风汽车、新楚风、石化机械等企业建设氢能汽车、装备生产制造基地。

为促进氢能产业链供应链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发布了构建多渠道氢能供应体系、稳步构建氢能储运网络、统筹加氢网络建设、巩固氢燃料电池优势、加快氢能企业引育、支持产业链协同发展等6项具体任务。在备受关注的加快氢能企业引育上,《行动方案》指出要加快培育一批氢能领域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独角兽、科技领军企业等。培植一批优质企业进入湖北“金种子”“银种子”企业名单,推动氢能领域企业上市。针对全省可再生能源制氢、氢储运、加注设备等领域产业发展短板,引进一批氢能领域高水平创新型企业、服务机构和产业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重大产业项目。对湖北省在建的氢能产业项目积极争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等支持。支持“武汉+襄十随孝”氢能装备带与“武汉+宜荆荆黄”氢能制造带协同发展,打造氢能产业集群。

在建立健全产业支撑体系上,《行动方案》发布了健全标准体系、健全检验检测体系等两项任务。在拓展氢能多元化应用空间上,《行动方案》发布了拓展交通运输领域示范应用、支持工业领域示范应用、加快储能发电领域示范应用、支持市州加大公共领域氢能示范应用等4项任务。提出对于参与示范项目的氢能源车辆、船舶等装备,按不超过购置费用的20%予以补助,每个示范项目省级支持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鼓励所在市州政府参照国家或省级奖补政策,按照1:1给予购置奖励。支持武汉市创建氢能产业核心示范城市,引导各地结合自身发展优势和产业分工,有序推进氢能产业发展。对年度推广应用成果达标的市州,省级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奖励,专款用于场景建设和运营。

●长江商报记者 徐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