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1条举措打造全国碳市场中心 稳步扩大融资类碳金融产品规模
长江商报消息 为充分发挥湖北区域碳交易试点、承建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系统(下称“中碳登”)先发优势,助推全国碳市场和区域碳市场相互补充、相辅相成,加快建设全国碳市场中心,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1日发布《湖北建设全国碳市场中心实施方案》(下称《方案》),目标到2027年全国碳市场中心建设初见成效,到2030年将湖北打造成为全国碳市场的创新策源地、碳交易核心枢纽、碳金融中心和低碳产业集聚区。
21条举措助湖北建设全国碳市场中心
根据《方案》的规划,到2027年,湖北碳市场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流动性进一步增强,交易规模进一步扩大,中碳登国家级基础设施平台功能进一步发挥,碳金融功能进一步拓展,湖北区域碳市场持续保持领先地位,全国碳市场中心建设初见成效。到2030年,碳市场主体和交易产品更加丰富多元,助推重点领域绿色转型的作用更加显著,提升湖北发展能级的作用更加显现,将湖北打造成为全国碳市场的创新策源地、碳交易核心枢纽、碳金融中心和低碳产业集聚区。
《方案》发布夯实中碳登登记结算中心地位、打造碳交易创新策源地、构建规范高效的涉碳要素平台、加快推进低碳产业集聚区建设、提升湖北碳市场影响力等5项重点任务,同时提出了21条具体举措。
为夯实湖北省中碳登登记结算中心地位,湖北将加强中碳登主、副数据中心和灾备中心建设,确保登记结算数据零误差、系统零中断。高效对接全国碳市场交易系统、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基本实现跨系统对接和数据交换,强化中碳登在全国碳市场支撑体系中的核心作用。支持中碳登打造全国碳市场数据存储和计算中心,保障全国碳市场数据安全。扎实做好钢铁、水泥、铝冶炼等全国碳市场新增行业企业的账户开立、配额发放、交易结算、履约清缴等扩围承接落实工作,推动组建武汉碳清算所,为全国碳市场参与主体提供清算服务,提升资金交收效率,加快形成全国碳市场的清算和结算优势。
为打造碳交易创新策源地,《方案》提出有序降低纳入门槛、稳步扩大覆盖范围、培育壮大交易主体、完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推动碳市场与其他环境权益交易市场有效衔接、健全碳定价机制。未来计划区域碳市场纳入门槛从年温室气体排放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降至1.3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有序扩大碳市场覆盖范围,逐步将建筑、交通、数据中心等非工业领域行业纳入区域碳市场,覆盖的温室气体种类逐步扩展到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
在加快推进低碳产业集聚区建设方面,《方案》提出突破性发展碳金融、助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升级、培育发展低碳服务业、提升节能环保产业能级。未来将稳步扩大融资类碳金融产品种类和规模,适时引入碳远期、碳期货等交易类碳金融产品,开发碳保险等支持类碳金融产品。制定湖北省汽车、动力电池等行业的转型金融标准。
湖北碳市场成交额占全国四成
湖北与碳市场的不解之缘已有十余年,具备了打造全国碳市场中心的多方优势。2010年,湖北提出“打造全国碳金融中心”;2011年,湖北与北京、上海等6省市一起,入列国家碳排放权交易试点;2014年4月,湖北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开市,交易量、交易规模连续多年居全国首位。在2017年国家组织的权威评审中,湖北注册登记系统、交易系统均得分第一。按照只能承建其中一个系统的要求,湖北选择了牵头承建金融和产业资本更为聚集的注册登记系统。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湖北碳市场累计成交量突破4.15亿吨,成交额超102亿元,累计成交量、成交额分别占全国42.9%和41.5%,年度和累计交易规模稳居试点碳市场首位,市场履约率连续10年保持100%,市场活跃度稳居全国前列。湖北碳市场覆盖工业门类涉及钢铁、水泥、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涉及各类市场主体2万余个。
除了先发优势、碳市场活跃度稳居全国前列,湖北还大力建设全国碳金融中心。2024年底,湖北省发布《湖北建设全国碳金融中心实施方案》,发布了持续增强湖北碳金融资源集聚力,持续扩大湖北碳金融业务辐射力,提升湖北碳金融市场影响力,持续培育湖北碳金融业务创新力,强化湖北碳金融基础支撑力,以及打造湖北碳金融人才竞争力等6大方面23项具体举措。提出力争到2027年底,湖北碳金融发展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全国碳金融中心建设初具雏形,湖北碳金融专业部门及特色分支机构不少于5家,争取不少于3家总部型涉碳金融机构落户湖北。
《方案》同时提出了将湖北打造成为全国碳市场的创新策源地、碳交易核心枢纽、碳金融中心和低碳产业集聚区的保障措施,提出省财政配合各部门各单位加大争取国家主管部门经费支持力度,鼓励武汉市、武昌区出台激励政策措施,保障全国碳市场中心建设需要,引导资金和资源投向碳减排领域。
●长江商报记者 徐靓丽